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1422 | 文号 | 丽政干〔2023〕6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政府决定:
刘新民任丽水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曾春来任丽水市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丽水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礼军任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免去其丽水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黄伟君任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陈杰任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初眉任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钢任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陈樟林任丽水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丽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范志伟任丽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朱恒任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煜任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蒋亚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应刚秋任丽水富岭产业平台运营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免去周海忠的丽水市大花园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蓝先芬的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伟平的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利文的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丰的丽水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