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杭州“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建设工作,突出丽水市“百县千碗·丽水味道”宣传推广窗口作用,创新“百县千碗·丽水味道”消费新场景。丽水市文广旅体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建设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寿尔福北路6号606办公室(邮编:323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92390237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 吴琳琳,联系电话:2656263
附件:《关于推进“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0日
关于推进“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建设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杭州“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建设工作,突出丽水市“百县千碗·丽水味道”宣传推广窗口作用,创新“百县千碗·丽水味道”消费新场景,断扩大“百县千碗·丽水味道”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结合丽水实际,特制定“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建设的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打造有辨识度的丽水体验馆
入驻企业要将“百县千碗”农都美食文化长廊丽水体验馆打造成为丽水“百县千碗”美食文化的展示中心。企业在2023年签订入驻合同,并完成装修,且在丽水体验馆装修中融入九县(市、区)“百县千碗”文化展示、丽水饮食文化,充分展示丽水美食文化特色、风土人情等元素,反映丽水市“百县千碗”发展成果的,给于每平米2000元装修补助。
二、推动入驻企业提升运营管理
入驻企业要将丽水体验馆打造成在杭州的丽水“百县千碗”美食体验中心,“百县千碗”预制菜推广中心、“百县千碗”小吃“共富”创业平台。要提升“百县千碗”美食服务品质,开展“百县千碗”预制菜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百县千碗”小吃展示和培训,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把丽水体验馆打造成为市民和游客的“打卡”地。按照丽水体验馆实际经营面积给予企业5年房租和物业费补助,补助金额逐年递减。第1年全补,第2年补50%,第3年补40%,第4年补30%,第5年补20%。
三、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扶持
参照《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进处州府城“百县千碗”美食街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给于入驻企业在政府合作的OTA平台上优先入驻的引流扶持。每年对入驻企业开展不少于1次的达人探店或短视频、“百县千碗·丽水味道”品牌推广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扶持。
四、鼓励餐饮店示范引领
丽水体验馆新评为省级“百县千碗”旗舰店、示范店的,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丽文广旅体〔2021〕36号)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
五、附则
(一)以上奖励政策与市本级其他同类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主体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二)在申报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伪造原始单据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申报资格。
(三)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