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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双减”工作专班关于2023年实施校外培训治理“五个一”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17: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专班: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持续营造清朗校外培训环境,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经研究,决定在2023年实施校外培训治理“五个一”行动,即出台一个方案、开展一个试点、公布一份名单、制定一张清单、突破一项重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出台一个方案

制定出台《丽水市校外培训执法实施方案》,编制校外培训执法目录清单,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将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完善案件巡查发现、调查分析、案件移送、案件办理、信息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建成清晰、责任明确、运转流畅的执法体系。

(二)开展一个试点

在落实全部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实现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等措施的同时,引导社会逐步形成“先培训后缴费”的校外培训消费模式,从源头上解决预收费监管问题,先行在景宁、庆元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试点。同时为了加强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引领,先行在遂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党支部建设试点。

(三)公布一份名单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便于学生和家长遴选校外培训机构,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创建优良的校外培训生态,在2022年10月公布的第一批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36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基础上,动态管理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纳入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监管平台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校外培训报名、缴费、消课、退费等全部纳入平台智能监管。

(四)制定一张清单

根据我市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度丽水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有效落实校外培训治理年度任务,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管。

(五)突破一项重点

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指南》,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学生人身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双减”工作专班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对照国家、省工作目标要求,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推进校外培训治理“五个一”行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双减”工作,让广大市民知晓校外培训执法、“先培训后缴费”校外培训消费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考核评价,推动落地见效。市“双减”工作专班将把校外培训治理“五个一”行动的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的教育业绩工作考核。

 

丽水市“双减”工作专班

(丽水市教育局代章)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双减”工作专班关于2023年实施校外培训治理“五个一”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