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1092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对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政府数字化转型。
3.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4.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放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建设数据整合开放共享统一平台,为政府决策、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大数据支撑。
5.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市级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市本级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和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大数据发展中心(非独立核算)和电子政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预算。
二、2023年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511.41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12511.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54.74万元,增长65.6%,主要是在2023年预算中信息化项目预算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3.66万元,占90.3%;政府性基金收入1207.75万元,占9.7%。
(三)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2511.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54.74万元,增长65.6%,主要是增加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46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7.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7.75万元,占10.0%;日常公用支出213.87万元,占1.7%;项目支出11049.79万元,占88.3%。
(四)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11.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303.66万元、政府性基金1207.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46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7.75万元。
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3.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44.04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度工作安排及2023年度工作需要,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增加信息化项目预算,用于保障丽水市政务云服务、数据中心软件平台(二期)、丽水市“花园云”二期等项目建设工作。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7.55万元,占14.6%;科学技术(类)支出9463.34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46万元,占1.1%;卫生健康(类)支出69.31万元,占0.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68.8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78.70万元,主要用于912工程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9463.34万元,主要用于数据中心软件平台(二期)、丽水市“浙政钉”掌上办公应用、生态视窗、数字化改革门户(数字丽水)技术服务项目、终端安全管理与审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及数据安全服务、“花园云”项目(二期)建设、电子政务运维服务项目、花园云(城市大脑)智慧屏在线会商系统项目、丽水政务云服务项目经费、丽水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项目)、丽水市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集成门户、电子运维建设、“天眼守望”数字化服务项目、公共视频图像数据汇聚及应用运维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及服务项目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5.6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8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07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单位人员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3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1.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07.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0.70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度工作安排及2023年度工作需要,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增加信息化项目预算,用于保障丽水市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二期)、丽水市政务云(容灾中心)服务、天眼守望助力“两山”转化综合智治应用等项目建设工作。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207.75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207.75万元,主要用于花园云(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一期)、2022疫情防控综合技术服务项目、丽水市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二期)、电子政务内网密标系统)、IRS运营运维监管服务项目、天眼守望助力“两山”转化综合智治应用、丽水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控平台、基层智治大脑(一期)建设、丽水市政务云(容灾中心)服务、丽水市应用支撑体系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及服务项目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来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为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73万元,增长7.4%,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增加了公用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2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23.7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42.04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