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124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摄影博物馆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摄影博物馆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摄影博物馆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摄影博物馆以摄影为主题向社会免费开放,介绍国内外及丽水本土摄影发展历史、展示摄影技术与艺术、提供摄影文化交流和学习平台;定期举办国内外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开展以摄影专业为核心的论坛研讨会、讲座、工作坊培训等各类学术研究活动、交流活动;收藏与摄影相关的艺术作品、历史老照片、器材、物件、文史档案等,并进行摄影学术研究;开展与摄影相关的画册出版、图书编印、文化活动组织等其它活动。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丽水摄影博物馆预算包括:丽水摄影博物馆综合部、藏品部、展陈部 。
二、2023年丽水摄影博物馆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摄影博物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8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16万元、职业年金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45万元。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收支总预算489.99万元。
(二)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收入预算489.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892.58万元,下降98.07%,主要是丽水摄影文化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1月获市发改委立项批复,2021年12月获国家专项债2.5亿元建设资金,2022年该款项支付给了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54万元(上年结转66.28万元),占81.3%;政府性基金收入91.4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8.7%。
(三)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支出预算489.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892.58万元,下降98.07%,主要是丽水摄影文化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1月获市发改委立项批复,2021年12月获国家专项债2.5亿元建设资金,2022年该款项支付给了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16万元、职业年金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5.74万元,占33.8%;日常公用支出36.52万元,占7.5%;项目支出287.73万元,占58.7%。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8.54万元、政府性基金91.4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16万元、职业年金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45万元。
(五)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56万元,增长4.33%,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费用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9.88万元,占9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16万元、职业年金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占3.0%;卫生健康(类)支出6.85万元,占1.7%。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文物)05(博物馆)379.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职工福利保障、单位运营维持。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16万元、职业年金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事业单位医疗)6.8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六)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1.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1.4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万象摄影坊改造二期项目2022年未支付,上年资金结转到本年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91.45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12(城乡社区支出)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3(城市建设支出)91.45万元,主要用于万象摄影坊二期(基建)改造工程。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摄影博物馆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摄影博物馆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摄影博物馆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3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