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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3-41610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11 15:3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9月20日,丽水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37人,建立完善制度31项,清退款项88.6969万元。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丽水市“红绿金”融合发展项目激励办法》,支持全市在2年内打造6个“以红带绿促金”的“红绿金”融合发展样板项目。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房使用权改革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意见》,开展农房盘活改革暨助农纾困战略合作交流活动,莲都区、云和县、遂昌县列入省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2022年度全市盘活闲置宅基地3185宗,面积703亩,盘活闲置农房6765宗893.18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二)牵头起草《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吸引投资额超1000万元的项目65个,其中全市农业招引最大项目“丽水岭源乡村振兴现代示范园”落户莲都区。联合全市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的“乡村振兴贷”、创设“生态共富贷”,完善涉农保险服务推出生猪期货价格指数保险、“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整合形成《丽水市农业六大主导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六大产业先行试点,实施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四百行动”,全市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增加至55家。

(三)编制《粮食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粮食安全专项工作和粮功区整治优化工作布置和任务督查,2022年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10.43万亩、总产8.26亿斤,总产量增幅居全省之首。建立粮功区整治优化市级初核工作机制,主动争取省农业农村厅对山区采取“一区一策”现场指导和支持,2022年底全面完成12.04万亩粮功区整治优化工作,12016个地块图斑省级质检后全部录入“浙农田”系统上图入库。适应山区水稻生产的钵苗技术应用获得2023年年省技术团队项目立项,开展“丽水好稻米”评选及展示活动等工作。

二、关于“统筹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县(市、区)委书记乡村振兴述职工作,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制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丽水市“三农”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协调机制。建立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农林科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协调长效机制,联合组建8支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开展2023-2024年大豆玉米、茭白、番茄等作物展开品种筛选、高品质栽培模式和技术研究。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与市农投公司共同举办2022年农民丰收节、省农博会、美食节等活动,开展“丽水山耕”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

(二)制定《丽水市食用菌全产业链三年实施方案》,联合市林业局拟定《丽水市竹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丽水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立链长责任工作机制。在庆元县建成年产1000万棒食用菌智能化生产基地,在庆元、云和、景宁等县推广香菇胶囊菌种1800万袋,在龙泉市建成300万袋黑木耳液体菌种接种的菌棒厂,在松阳县推广香菇立式栽培技术1200多万袋。推广夏季高温香菇230万袋,在松阳玉岩推广香菇定向出菇技术40万袋。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庆元香菇文化节、第三届中国(龙泉)灵芝大会等。龙泉芝农在全国各地栽培段木灵芝8万立方米,芝粉产量达2500吨。龙泉已成功研制灵芝精深加工产品20个,灵芝孢子粉产品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14个,产品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并多次获得浙江农博会金奖。

(三)建立“三农”项目谋划市县协同机制,全市农业农村“双招双引”正式落地项目71个,吸引项目总投资额349亿元,到位资金35.5亿元,争取中央、省级资金3.8亿元。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督促其全年走访农户13万户、落实经济发展项目351个、扶持资金3.3亿元。拟定《丽水市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行动计划》《关于支持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丽水消薄最佳实验》,举办第三届强村公司大比拼活动,迭代更新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库。形成《丽水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趋势分析报告》,建立低保金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带动4.5万名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帮助近1400名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实施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医疗保险,助力57234户91804人。2023年计划设施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300个,优先向低收入农户倾斜。2022年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4元,增幅连续七年位列全省首位。

(四)大力培育主导产业、核心基地、拳头产品,认定核心基地17家、培育拳头产品10个、打造拳头产品3个。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投公司等开展三次品牌建设大讨论,组建“丽水山耕”品牌授权委员会,完善协会会员能进能出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丽水山耕”农产品产销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会员主,对接阿里巴巴、网上农博、上海“鱼米之乡”电商APP“丽水馆”等资源,成为“盒马鲜生”供应商。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关于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行政执法队)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及时解决农业农村系统意识形态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各级重要文件32个,持续推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在全局开展“整训提能、聚力振兴”年行动,通过政治整训、业务整训、作风整训,全面提升新农人的综合能力。

(二)对标省、市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指南,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委托具备新闻发布资质的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合作运营局微信公众号平台。明确办公室副主任定期查看网络问政直通车平台,提高信访流转交办效率。2019年1月至今网络问政直通车交办的信件均按期受理答复,满意率100%。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举行《中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处室、传导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醒。重新排摸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二)严格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职责清单,层层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多次开展局工作人员(含挂职)亲清政商关系自查、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并配合驻局纪检组开展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内容的专项检查,强化监督责任。要求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法律法规自学和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案例汇编专题学,开展应知应会测试,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三)梳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受处分、被追责79个案例,形成警示案例汇编分发全体干部学习警示教育。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高标田项目等重点领域、对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的干部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督查,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意见》。召开全局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会议,不定期发布警示教育案例、纪检法律法规。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清退整改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在兼职期间的违规所得全部清退完毕。开展《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规范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对协会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对下属单位和日常财务开支的监管把关,建立兼职信息通报机制。局负责管理的10个协会做好协会兼职情况的调查排摸,加强相关协会的采购内容的监管,检查相关合同履行情况,做好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认真核实公务接待相关账务资料,对违纪违规款项及时收回,对经办人进行责任界定,收回违规报销接待全部款项。对经办人、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随机抽查其他接待费报销情况,违规报销金额已退回上缴。

(三)完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等费用的核查清退,并由局机关纪委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责令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当事人在局党组会上作深刻检查。举一反三开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专项检查,查出“工会会费未及时收取”问题并完成补缴。

六、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情况专项督查组,对全市2019年以来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邀请省厅农田建设处派专家指导工作,加强对第三方市级验收进行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全流程跟踪检查服务工作的通知》,拟定《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一不准”》,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

(二)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赴各地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梳理2023年度“三农”重点调研课题方向,针对性开展农民有呼声、企业有期盼、农村有需要的调研活动。分类梳理2022年度乡村振兴调研课题,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择优报送投稿。印发《丽水市乡村振兴课题研究管理规则》,强化丽水市乡村振兴重点课题调研管理,促进成果转化。

七、关于“财务和资金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内部审计制度》《关于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下属协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对市农家乐民宿协会、市农技推广基金会、市茶产业协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对市农家乐民宿协会等10家协会的财务管理指导,建立局管协会的年度工作与财务收支情况通报制度。

(二)立即将暂存在商铺的商品全部取回,并督促后勤经办人员学习局财务内控、财务审批审核、公务接待经费审批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管理,杜绝资金沉淀问题,规范财务审核和监督,规避廉政风险,对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处室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工作自查情况表(2017-至今)》,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三)查明“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情况,审慎处理好“一机游丽水”平台停运问题。举一反三出台《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涉农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加强农业农村项目绩效管理,减少2023年度的预算安排。

(四)成立专项调查组,在查清“固定资产和会计档案管理不严”问题原委基础上责令相关当事人自我剖析、作深刻检查,从思想根源处找到问题的原因。对《丽水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再次修订,并进行学习强调,教育全体干部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之弦,防微杜渐。

(五)对食堂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制定《2021年11月-2022年12月食堂经营管理补充约定》,对食堂前期经营和后续改革事宜作专题研究。会同市农林科院共同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改革食堂经管管理模式,委托第三方中介对副食配送公司和人员队伍进行招标,明确由两家单位合伙经营管理食堂,确保食堂科学、合规、高效运营。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先后3次参加市级政策制订征求意见会和工作汇报会,制定《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自用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配合其它部门对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监管。通过市县联动,开展涉农项目砂石使用的监督检查。

(二)成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调查组,深入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对有关人员开展问责。对《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招标、公示等程序,确定项目代理招投标服务单位。对前期涉及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结算审计等单位进行排查,形成《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台账》进行闭环管理,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纠。

(三)组织相关处室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丽水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票据管理办法》《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福利费使用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对涉及资金的问题要求单独作详细说明。对局属各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晾晒通报,督促各业务处室按进度要求使用资金,杜绝年底突击使用资金现象。成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赴多县市区开展实地调查,下发《关于对全市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局自查反馈。严格项目验收,重点排查涉及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问题。

(四)将5个推进不够有力的项目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督促加快项目进度,专题会议推进并要求各县(市、区)项目必须在2023年底完工。副局长带队开展5个山水林田湖项目进度专项督查,筹备召开全市农业农村山水林田湖项目推进会议,确保2023年底完成任务。

九、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组织全局干部结合今后工作计划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我的学习笔记”专题活动,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刊登21期。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叶苏伟处长为全局各支部负责人作专题讲座,共计10人参加。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的工作机制,召开青年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开展迎“七一”党员服务一条街、“七一”系列党建活动、市直农口党建培训班等活动,持续做好“党群连心、网格走亲”活动,组织全局12位党外人士下基层、进农户、服务村企,丰富党建带群团活动形式。加强党务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按要求配齐支委成员。

(三)精心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对相关材料严格按规范把关,严格落实“红脸”“出汗”“有辣味”标准,确保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十、关于“履行选人用人和出国境管理职责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的人事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并完善《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丽水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定期对干部人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办公室副主任进行谈话,要求其干部提任考察时要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严把考察材料质量关。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的人事业务学习培训,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并对2019年以来5个批次的干部提任材料进行自查自纠。

(三)对全局出国(境)情况进行再一次查核,对新进人员统一进行报备。由分管副局长对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干部、2018年12月的办公室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经手人、负责档案工作的2名干部等进行调查谈话、批评教育,落实办公室专人管理管理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并强调全体干部自觉落实《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一是抓好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主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对受客观条件制约尚未完全解决的,继续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紧盯不放。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局党组成员的“一岗双责”,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内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做好日常执纪监督,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严纠“四风”。四是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管标治本的问题上更加注重治本,在惩防并举的问题上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全面贯彻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21979;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邮政编码:323000 ;电子邮箱lssnync@163.com。




中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