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质量,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丽水市2023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5月19日至29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线上渠道,收到0条意见建议;通过线下渠道,收到0条意见建议。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征集意见公告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