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55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推动经济稳定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2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1号)文件规定,对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度融资担保扶持资金予以兑现。
一、处室进行了初审。收到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后,资本市场处进行了初审,并对接市信用办进行了书面信用征询,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的材料和政策奖补金额符合政策规定要求。
二、需要兑现的政策资金金额。2022年末市本级融资担保余额为62125.43万元,按照上述3个文件规定计算业务补助、保费补贴、汇率避险业务补助2022年度需要兑现的政策资金共计1524.45万元,2022年12月12日已预拨给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62.8万元。经过结算,实际需要再给予市融担公司2022年度政策扶持资金共计1261.65万元。
现将这一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4日到5月9日。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
丽水市财政局 赵 珊 0578-2669250
丽水市金融办 洪道兴 0578-2090820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