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梦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你递交的《关于要求设立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设立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
一、机构名称
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
二、办学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818号
三、举办者
浙江丽水梦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办学类型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五、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
六、办学规模
24个班
七、其他
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的招生对象为三侨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招收普通学生。学校设立后,举办者必须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生、收费、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在办学过程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章程自主办学。加大办学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的办学许可期暂定为三年。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