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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妇联关于推荐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3-06-12 17:49 来源:综合部 浏览次数:

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推荐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拟推荐丽水市司法局、青田县叶姐工作室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李慧妙、张笑俏为先进个人候选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19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涵

联系电话:0578-2091875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1903办公室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