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规范做好“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居家护理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丽水市“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责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69号)、《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保障“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居家上门护理服务(以下简称: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确保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开展,市医保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做好“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居家护理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5月22日至5月31日,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民互动-建言献策栏目”(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538.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