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3-42572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普法办,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1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重点,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
四、活动安排
(一)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在2023年5月上线“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地各校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争创“宪法卫士”活动情况已纳入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各地要加强组织动员,进一步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学宪法 讲宪法”各级比赛
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等活动,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校校活动、层层选拔”的比赛新局面。
1.校级比赛。各县(市、区)组织各校开展校级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活动,遴选产生参加县级比赛的选手。
2.市级遴选。市级遴选赛分视频遴选和现场遴选。2023年8月20日前,各县(市、区)通过组织遴选,演讲比赛报送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3名优秀学生参加市级视频遴选赛(附件1),视频遴选之后再组织现场遴选赛;素养竞赛报送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1名优秀学生参加市级现场遴选赛(附件1)。市级现场遴选赛时间安排在9月初,各组别第一、二名选手将代表丽水参加省级遴选赛,演讲比赛选题范围见附件2,其他具体规则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普法办可组织人员对参赛选手给予指导。
(三)学宪法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
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推荐未参加上一级现场遴选赛的选手(宪法卫士必须获“金牌”称号)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学校管理员可通过普法网报名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学生所在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起算)。
学校在校生相应学段的“宪法卫士”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本学段可分别报送1-2名学生参加命题演讲项目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1000-2000人的可分别报送1-4名,2000人以上的可分别报送1-5名。同一学生可同时报名参与所在学段的两个项目(此种情况,该学生同时占用两个项目的名额)。
命题演讲项目由学校管理员登录普法网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为学生统一报名,并在线为参赛学生提交录制好的命题演讲视频;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由学校管理员为参赛学生完成报名后,学生自行登录普法网账号完成答题。
具体规则详见以下网址:
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6/20586.html
(四)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3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省教育厅将设立浙江分会场,通过与主会场连线方式,同步参与活动。请各地组织所属中小学校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五)“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各地各校要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见普法网相关通知。
(六)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微视频征集情况将作为地方学习活动的情况参考。
具体规则详见以下网址:
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2/20566.html
(七)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
根据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素材,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
具体规则详见以下网址:
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2/20565.html
(八)“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浙江省普法办《关于开展“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23〕4号)相关工作要求,10月底前,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围绕亚运会赛事活动、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维稳安保等方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治护航杭州亚运会为主线,以普法服务保障亚运会为重点,通过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全过程的法律服务,讲话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法治建设成果,为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五、活动要求
各地要深刻认识2023年宪法学习宣传的特殊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拟订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师生的负担,同时要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学讲宪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育人环境。相关活动材料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和市普法办。
市教育局联系人:张俊芳,电话:0578-2626059。
市普法办联系人:何琳琳,电话:0578-2106028。
附件:1.第八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选手报名表
2.命题演讲选题范围
3.演讲视频录制说明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