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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6894/2023-43005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0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6 11:0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局内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丽水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柳建东代表领衔的《关于设立“全层级”企服中心,创新营商环境赋能企业发展的建议》(230号),主办单位为市经信局,会办单位为市金融办、市科技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办理件的函》(丽人大常办函〔2023〕6号)精神,该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的代表建议案,由丽水市人大法委督办。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办理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0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献如(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祝平(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峰(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廖旭青(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柳卢飞(市经信局企业处处长)

朱亚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洪道兴(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

叶君美(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处处长)

潘亚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服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牵头和协调第230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解决落实有关具体问题。

二、办理工作具体步骤及内容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11日前)。

1.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办理工作方案初稿。

2.向市人大督办机构、建议人汇报工作方案,听取意见和建议,确定办理方案。

(二)组织办理阶段。

1.调研阶段(7月2日前)

(1)认真收集汇总材料。根据建议内容,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办单位协同收集整理我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情况,收集整理我市政策直达企业系统建设情况,收集整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梯度培育情况,提出初步措施和建议。

(2)深入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了解我市企业服务机制和企业梯队培育现状,借鉴学习省内其他地市上市企业培育先进经验。

(3)组织召开调研分析会,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有关问题和建议。

2.座谈征询形成办理初步方案(7月12前)

(1)形成办理工作初步方案,由主办单位会同会办单位草拟建议案办理工作答复初稿。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督办机构和建议人参加会议,共同商讨我市“设立‘全层级’企服中心,创新营商环境赋能企业发展”解决方案和推进措施。

3.答复阶段(7月27日前)

(1)整理汇总我市“设立‘全层级’企服中心,创新营商环境赋能企业发展”工作推进措施和方案,形成建议办理工作答复稿。

(2)召开建议办理“三见面”会,向督办机构和领衔人汇报建议办理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答复稿和解决方案。

(3)修改完善答复稿,制发建议答复文件。

(三)组织实施。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会同市金融办、市科技局积极推进我市“设立‘全层级’企服中心,创新营商环境赋能企业发展”相关工作,打造“丽即兑、码上办”企业服务品牌,确保我市企业服务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实效化,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全力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做大做强,早日上市。

联系人:潘亚杰(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服专班),联系电话:18767891116。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