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6894/2023-4299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季巧英委员:
您在丽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加强扶持灵芝产业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332号)收悉,现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泉市政府等单位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2022年,丽水市食用菌栽培量5.28亿袋(折算)、产量45.23万吨(鲜品)、总产值29.91亿元,其中灵芝1092亩(约21840立方米阔叶树栽培量)、558吨(包括灵芝及灵芝孢子粉)、产值4672万元。
丽水的灵芝产业主要集中在龙泉市,2023年,龙泉市深入谋划通过“行业协会牵头、龙头企业参与、政府部门指导”的形式组建“龙泉灵芝产业大脑”,实现原料种植、生产品控、质量检验、企业帮扶、文化宣传、消费提升等内容的聚合管理,打造一库、一码、三平台的“1+1+3”大脑体系。现正对龙泉全市范围内的灵芝种植农户、灵芝经营者进行摸排,摸清底数、厘清名单,推进农企与农户建立利益融合。进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利好政策宣传,推动灵芝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推行“农户+企业”结对帮扶模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农企与农户建立利益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展开工作:一是优化种植模式。鼓励种植户与加工龙头企业合作,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导大宗中药材开展订单种植,并推动实行最低保护价。二是全力开展企业培育招引。加大对现有企业的培育力度,量身定制“一企一方案”,助推灵芝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和技术导向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带动力强、产业关联度高、市场竞争力大的企业;建立靶向招商机制,形成项目招引库和目标责任清单,努力在重大战略项目招引上取得突破。三是加强产业资源集聚。由地方政府牵头对属地灵芝种植农户、灵芝种植生产企业进行排摸,鼓励原有低小散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种植户与加工龙头企业合作,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导大宗中药材开展订单种植,并推动实行最低保护价;推进龙泉灵芝产业园建设,重点招引灵芝、黄精等深加工企业,打造大单品、大品牌、大基地,办好今年全市的中国灵芝大会,加快形成以龙泉为核心的保健食品高地。四是促进产业链融合。鼓励建设工旅融合示范企业,以场景式体验带动灵芝产品销售和企业品牌的传播,依托灵芝、黄精、铁皮石斛等“处州本草丽九味”品种及相关培育品种,推动药膳预制菜研发和标准制定,以及食药同源药膳菜品研发,推出养生菜、药膳预制菜,培育一批药膳体验店。
二、关于“深入挖掘产品内在优势,推进产品质量标准化。”的建议
目前已有灵芝相关的国家标准《灵芝孢子粉采收及加工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率的测定》、《木灵芝干品质量》、《灵芝产品中灵芝酸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灵芝短段木栽培技术规程》、《灵芝破壁孢子粉》和《灵芝中总三萜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2022年,龙泉成功注册“龙泉灵芝”“龙泉灵芝孢子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针对芝产业出台《龙泉市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龙泉市关于推进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全力实施种质优育工程、绿色强基工程、强企提质工程、创新赋能工程、品牌推广工程等五大工程,促进灵芝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2025年全产业链突破50亿元,助力龙泉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了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孢子粉》,两项标准均于2022年12月10日实施。其中《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规定了龙泉灵芝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条件、菌种、生产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指导相关灵芝企业开展出厂检测以及交收检测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检测工作。目前龙泉灵芝检测平台已经完成实验室改造和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正在开展灵芝类检测参数的资质认定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方法验证工作,正在开展典型试验工作。平台在资质认定完成后可开展灵芝中感官、水分、灰分、多糖、三萜、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项目的检测工作,确保龙泉灵芝和龙泉灵芝孢子粉产品质量。
三、关于“加大品牌打造力度,做强宣传推广工作。”的建议
今年4月,全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推进会召开,市政府发布《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全市五大主导产业健康医药产业赛道中,侧重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重点突出特色药材种植、保健食品、植物提取制品等六大领域,加快推动我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重点围绕灵芝为主打造丽产保健食品产业,建立产品种植、加工地方标准,打响国家地理标志品牌。
一是加大品牌保护。充分发挥“龙泉灵芝”“龙泉灵芝孢子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优势,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公用品牌,争取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目录。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孢子粉》等地方标准,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无证生产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推广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是扶优扶强保健食品企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提升产品质量,扶优做强链主型企业,打造1-2家市场认可度高、品牌影响力强的知名企业。积极帮助企业申报注册备案保健食品,对具备条件的予以拟备案及享受快捷生产许可审批政策。
三是加快“处州本草丽九味”公用区域品牌建设。系统谋划品牌宣传,进一步扩大一产产能,提升丽水中药材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建设处州本草丽九味展示馆,开发宣传视频、印刷品。深化推进中药材农旅融合发展,与“丽水山居”“丽水山景”有机衔接,挖掘推广丽水中药文化,助推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四是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支持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建设,建成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产业孵化基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及产品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中心,发挥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产业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职能,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强浙江大学-丽水生命健康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结合丽水市中医药与健康等生态产业布局,聚焦中药生态学,开展特色中药种质创新、植物提取技术,微生物制药、微生物降解等合成生物学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与商业转化。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产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加快灵芝产业布局发展。
鉴于职能所限,以上答复难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在此,恳请予以谅解,也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关心和支持我市的灵芝产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推动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市经信局产业行业发展中心 叶哲文
联系电话:13606695755 传真:2095041
邮编:323000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