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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22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1:3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现将2022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毅笃行“丽水之干”,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在丽水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中彰显财政担当。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2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86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6.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4.2%;加上转移性收入554.66亿元,收入合计725.52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10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8.1%,增长11.3%;加上转移性支出118.42亿元,支出合计725.52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92.4%,增长0.3%;加上转移性收入119.18亿元(中央税收返还3.69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71.8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6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7亿元、调入资金11.3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18亿元、使用结转资金9.90亿元),收入合计163.47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20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95.2%,增长11.7%;加上转移性支出69.2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2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0.00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93亿元),支出合计163.47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2年,市本级安排预备费1.50亿元,当年未动用,预备费余额1.50亿元计入累计滚存结余。

2022年,市本级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7亿元,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7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要求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亿元,年末结余6.00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分项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公务接待费592万元,减少7.9%,主要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车辆购置费600万元,增长17.8%,主要是公务车辆按规定到期更新;车辆运行费1169万元,下降9.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出行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09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83.4%,比上年执行数下降(以下简称“下降”)15.7%;加上转移性收入193.17亿元,收入合计502.26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6.34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1.4%,下降4.3%;加上转移性支出125.92亿元,支出合计502.26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12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49.0%,下降53.1%,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加上转移性收入96.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1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6.35亿元、调入资金3.89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4.3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0亿元),收入合计180.14亿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82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68.1%,下降23.5%;加上转移性支出19.3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0亿元、调出资金9.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6万元),支出合计180.14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77.9%;加上转移性收入3209万元,收入合计3.21亿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84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34.4%;加上转移性支出2.74亿元,支出合计3.21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20.6%,增长144.0%,主要是市城投公司补缴利润;加上转移性收入142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420万元),收入合计1.62亿元。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0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8.7%,下降19.9%;加上转移性支出1.38亿元(调出资金1.38亿元),支出合计1.62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39亿元,比向五届三次人代会报告的预计执行数(以下简称预计执行数)增加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0%。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69亿元,比预计执行数增加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16.70亿元。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98亿元,比预计执行数增加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0%,增长322.9%,主要是2022年起全市医保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93亿元,比预计执行数增加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增长345.2%。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9.05亿元。

决算数与预计执行数不一致,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按照省决算业务要求做了账务调整。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1.48亿元,比上年增加175.40亿元。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2.89亿元,比上年增加73.76亿元。

2.结构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11.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8.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3.37亿元。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12.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3.7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9.10亿元。

3.使用情况。

2022年,全市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87.27亿元,其中:市政建设70.05亿元,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48.70亿元,交通运输27.37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9.76亿元,物流设施10.60亿元,保障性住房3.60亿元,其他7.19亿元。

2022年,市本级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73.85亿元,其中:市政建设27.70亿元,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15.95亿元,交通运输13.50亿元,物流设施9.60亿元,农林水利建设5.20亿元,其他1.90亿元。

4.偿还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0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76亿元。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20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0亿元。

二、部门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决算情况

(一)市建设局(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市建设局(部门)年初预算数15.25亿元,决算收入28.4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86.2%,比年初预算增加13.15亿元,主要增加安排专项债券预算11.8亿元(城市风廊项目增加7.8亿元;胡村水厂项目增加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2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00亿元。

2022年,市建设局(部门)年度预算数30.14亿元,决算支出28.38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4.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6643.2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决算数27.72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4.0%。

市建设局(部门)年末结余1.75亿元,其中:市财政收回统筹1.7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64.87万元。

2022年,市建设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2.54万元,下降17.6%。

(二)市国资委(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部门)年初预算数4.21亿元,决算收入1.5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8.0%,比年初预算减少2.79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少于预期,相应减少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07.78万元。

2022年,市国资委(部门)年度预算数1.58亿元,决算支出1.56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9.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725.45万元,预算执行率97.4%;项目支出决算数1.49亿元,预算执行率100%。

市国资委(部门)年末结余115.82万元,由市财政统筹收回。

2022年,市国资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万元。

(三)市医保局(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部门)年初预算数5485.75万元,决算收入4907.2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5%,比年初预算减少578.46万元,主要是部分信息化项目延迟,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7.29万元。

2022年,市医保局(部门)年度预算数5120.39万元,决算支出4907.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328.98万元,预算执行率104.6%;项目支出决算数3578.27万元,预算执行率84.9%。

市医保局(部门)年末结余213.1万元,由市财政统筹收回。

2022年,市医保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27万元,下降35.9%。

(四)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3亿元,完成预算的87.1%,下降4.2%;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0%,增长18.2%,增长较快主要是企业政策兑现支出增加。

根据市对开发区财政体制,市对开发区体制结算资金8.50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8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7.70亿元,历年结转结余资金1.94亿元,收入合计21.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5亿元,支出合计21.44亿元。收支相抵,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2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34万元,增长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3.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2.9%,下降56.4%,加上转移性收入26.02亿元,收入合计49.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1.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1%,下降29.0%,加上转移性支出7.92亿元,支出合计49.38亿元。收支相抵,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一)稳住财政收支基本盘,抢抓机遇增收入。一是组织收入保平衡。积极应对经济性减收、疫情性减收、政策性减收叠加的复杂收入形势,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税务、自然资源、人行等部门协同,分析税源变化情况,谋划土地出让收入,增强收入管理主动性。全市财政总收入280.29亿元,增长3.5%,排名全省第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86亿元,增长4.2%,排名全省第二;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增长13.6%,排名全省第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10亿元,增长11.3%。二是抢抓机遇争资金。抢抓丽水纳入中央革命老区重大机遇,积极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首次争取到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7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5亿元。全市争取到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事业发展等补助资金25.42亿元。三是债券额度创新高。争取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7.27亿元,同比增长15.6%,圆满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下达的全年180亿元目标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企纾困稳经济。一是涉企政策有成效。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市全年共兑付涉企类财政扶持资金42.82亿元。丽水市涉企政府性补助资金兑付进度、专项债券支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指标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减税降费有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全力落实以留抵退税为重头戏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国有房产租金7792万元,涉及租户5648户。加快财政直达资金兑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市争取中央直达资金72.28亿元,同比增长56.5%,分配进度100.0%,支出进度99.9%。三是扩面增效激活力。用足用好政府“一揽子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全市政府采购规模40亿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亿元;强化财金协同,推广“政采贷”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累计授信金额达4.91亿元;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一体化在保余额16.18亿元,增长56%,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三)支撑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助发展。一是紧扣重点项目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打基础、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力度。市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出68.71亿元,全力保障丽水机场、衢丽铁路等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工程资金需求。二是紧扣科技创新发展。将科技创新作为重中之重,加大“两企”培育、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创新平台、科技金融、技术交易等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全市财政科技支出16.04亿元,增长19%,增幅位列全省第二。全力保障“招才引智”战略性先导工程,健全人才经费保障机制。市直拨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三是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大农业农村发展投入力度。全市“农林水”支出76.10亿元,增长16.1%。会同主管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财政支农政策供给,整合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49亿元,提升支农重点工作保障水平。

(四)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共建共享增福祉。全市民生支出444.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1%,增长9.9%。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教育支出92.32亿元,增长6.1%,其中市本级15.59亿元,增长6.9%。支持义务教育“民转公”改革,提高市本级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每生每年公用经费标准150元,高于省定标准。二是加大卫生健康投入力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2.81亿元,人均支出金额达114元,高于省定标准17.5%。全市落实资金1500万元助力“智慧流动医院”建设,巡回医疗服务覆盖758个未设医疗机构的行政村。全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8.48亿元,其中市本级1.05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加强发热门诊、方舱医院、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等建设,保障免费核酸检测、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三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10元提高到103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25元提高到25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1080元提高到1090元。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出1.15亿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727万元。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监督防风险。一是深化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浙里报账”应用,实现全市“浙里报账”市县乡三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搭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开评标管理系统,实现跨市域、跨省域远程异地开评标。全面上线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出“全领域数字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荣获浙江财政数字化改革创新应用大赛二等奖。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完善预算执行月度通报机制,预算执行进度低的项目资金予以压减回收,市本级累计收回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1亿元,统筹用于重点支出。三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对12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28个问题依法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对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抽取50个自评项目开展绩效抽评,选取4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操作规程,完成市直政府投资项目审核179项,审定金额102.3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3.19亿元。四是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内控建设“回头看”,指导各县(市、区)财政局、试点乡镇开展内控指引(样本)建设,9个县(市、区)完成乡镇内控指引建设。

在看到各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可持续增长仍面临较大压力,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过紧日子”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按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要求,进一步强化财为政服务理念,涵养优质税源,凝聚“过紧日子”共识,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勇做新时代“挺进师”,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实保障。


2022年决算草案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2022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pdf

丽水市2022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