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实施细则》(丽文广旅体〔2021〕16号)的相关规定,经市区各民办博物馆自主申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认为申报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现就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处反馈。
联系人:方柔嘉,联系电话2090835;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
2022年度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审核情况表
单位名称 | 补助金额(元) | ||||
租馆补助 | 开放补助 | 陈展补助 | 其他补助 | 合 计 | |
丽水市处州 三宝博物馆 | 275000 | 500000 | 100000 | 6098.43 | 881098.43 |
丽水市海归 外销瓷博物馆 | 140904 | 444300 | 50000 | / | 635204 |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