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787745689M/2023-43118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叶春晓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国企资产盘活的建议》收悉,从您提出的国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我们感受到了您对国有企业的关注以及对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期望,在此表示感谢!我国现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对本级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上级国资监管机构对下级国资监管机构只有业务指导义务,而无隶属关系和管理职权。针对您所提建议,结合市国资委监管权限,现答复如下:
一、国企改革过程中努力盘活国有资产初显成果
2016年底市属企业市场化改革以来,市本级国资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资监管体制等为重点,先后推动实施了两轮国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基础支撑和民生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并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盘活国有资产。
(一)持续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将经营性资产从行政事业单位剥离注入国有企业,增大企业资产数额,增加企业现金流,进而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一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配置工作,从2018年开始,根据市政府《市本级国资营运公司资产配置工作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8〕84 号)精神,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598项价值34.73亿元的经营性或闲置资产陆续注入市属企业;二是稳妥推进经营性资产改制接收工作,主动配合历史遗留资产处置,稳妥完成市农垦场、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多家单位及资产移交接收;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移交划转工作,接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资产大排摸中排查出需通过移交划转实现清理脱钩的5家企业,实现市本级工商类企业统一监管率达100%。截至2022年底,累计接收注入企业房产、设备、股权等资产1184项共计39.58亿元。
(二)主动实施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为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经营低效、利用不足、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市国资委与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国资国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要求各相关单位、企业和各县(市、区)国资办(财政局)工作任务清单化,明确2021年、2022年任务目标、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机制,按时填报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定期报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进度情况表,并视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根据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上报情况,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2022年12月底,丽水全市国资国企处置低效无效资产33项、回收值达6422.23万元,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稳慎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因目前市属企业多数为公益类、平台类企业,缺乏市场化、竞争类的企业,暂无适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体,市国资委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积极但稳慎的态度。一是编制《丽水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发展混合所有经济,促进机制体制创新”列入“十四五”国资发展重点举措;二是于2021年11月15日出台《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分类分层、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因地、因业、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防止“为混而混”、“混而不改”。
(四)及时修订政策适应新发展形势。为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2019年8月市国资委出台《丽水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丽国资委〔2019〕100号),但随着近几年市属企业管理的资产体量不断扩大,在资产出租工作中发现不少问题。为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矛盾点,经多次研讨并征求意见后,市国资委于2023年2月完成出租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对经营业态及运营管理有相关要求的体量较大的资产,企业可公开选择运营商进行招商、管理、运营,打通政策障碍,允许市属企业通过选聘第三方运营商统一运营管理对经营业态及运营管理有相关要求的体量较大的资产,进一步拓宽了出租渠道和方式,利于资产盘活。
二、多途径打通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堵点难点提升成效
(一)成立协调小组推进资产确权。按照市政府〔2018〕84 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推进将行政事业单经营性资产配置给企业的工作,成立由市建设局、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权证办理协调小组,协调办理划转配置给市属企业资产的产权证办理事宜,解决了78处办证“老大难”问题。至 2022 年底,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84 号精神推进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市国资委注入企业工作基本完成,后续核查出新的经营性资产仍将持续按照会议纪要精神办理。
(二)彻底清查排摸国有资产家底。2023年1月、4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组织落实市属企业、市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国有资产清查排摸工作,要求清查排摸各单位持有的股权、房产、自然资源以及应管理但未确权落实的账内、账外资产,按照“全面彻底、不重不漏”的原则,切实摸清“家底”。根据排摸结果,经市国资委研究并商市财政局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排摸情况的后续处理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工作建议,下步待市委市政府明确意见后实施。
(三)积极探索推进基础设施REITs融资。市国资委多次派相关处室业务骨干参加公募REITs培训学习,市属企业也多次对接公募REITs中介机构,谋划市属企业基础设施REITs事项,但因市属企业资产中符合做公募REITs的体量不足而受阻。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推进盘活国有资产工作,开展相关国有资产排摸以及相关路径的论证,目前初步打算将市本级、莲都区、开发区相关符合条件的国有资产组成资产包开展公募REITs融资,盘活国有资产。
(四)积极稳妥推进上市公司并购工作。推进国有企业证券化,可以增加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提高资产效率,对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市本土国有企业目前尚不具备上市条件,只能通过并购上市公司来获取高端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和破解产业短板。市国资委鼓励市属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综合考量自身能力,围绕主业开展并购。目前市城投公司、市数发公司正按照拟定计划有序推进上市公司并购工作。
三、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助力监管
按照“数字赋能、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理念,抢抓大力建设数字国资、推动整体智治的有利时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全面推动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工作。市国资委党委专门就市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出台《市直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依托浙政钉构建“数字国资”统一用户安全管理体系,打造“数字国资”一体化办公平台,形成“1+1+X+N”架构,即1个数字化基础保障平台,1个国资监管大数据应用,X个市属企业子平台,N个业务应用系统,用以解决当前影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助力国资国企发展质量实现新跨越、国资监管开创新局面,推动国资监管水平再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再提高、国企改革发展再跨越。2023年年初,成立市直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深入调研谋划人事管理、薪酬管理、财资管理、大额资金监管等15个场景应用。2023年计划实现数字化改革基础底座、智慧监管平台以及人力资源、行政办公、财资管理三块数字化共性应用建设。
四、全力推进资产盘活实现县市协同发展
(一)持续推进市本级国有资产盘活。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是系统工程,市国资委将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结合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积极建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的处置,推进相关资产配置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推进国有资产公募REITs融资工作落地;三是探索推进将特许经营权注入市属企业;四是将推进国资国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长效机制建立,有效监督积极落实,保障工作常态化,做好市属企业投前研究分析,做好风险防范,设置有效的退出机制,保障投资主动权,从源头上避免国有资产“沉睡”。
(二)加快推进全市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工作。指导督促各市属企业重视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在人、财、物上全力保障,加强企业信息化治理,实现国资监管数据与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切实迭代监管效能,提升管理水平;指导县(市、区)国资办及时跟进,主动争取重视支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
(三)加强对县(市、区)国资国企资产盘活业务指导。市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对县(市、区)国资国企的业务指导,持续加强资产盘活相关业务交流学习,适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并提供经验做法供各县(市、区)国资国企学习借鉴。
感谢您对全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张洁
邮编:323900
丽水市国资委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