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3-43560 | 文号 | 丽农产改办〔2023〕1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加快“两山合作社”建设运营 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2〕64号)文件精神,结合丽农产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提示函》具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达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标的额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当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的要求,请各地明确进场标的额,具体标的额、分层交易标准由县(市、区)确定,于9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农产改办备案。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盘活利用,引导农户合法产权有序流转,充分发挥“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作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引导。推动乡镇(强村公司)上架农村产权进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交易,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强村公司)上架5宗以上。
二要加强总结宣传。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提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和实践成果,于12月底前报送3-5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典型案例。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纳入2023年丽水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将对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等成效进行评分。同时,按时间节点(9月28日、12月10日前)及时报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情况报表。请各地精心组织、精准施策,力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联系人:张煊赫;联系电话:0578-2033516。
附件:
1.2023年各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进平台交易考核指标任务数
2.2023年各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情况表
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进平台交易考核指标任务数
单位:宗
全市 | 莲都区 | 龙泉市 | 青田县 | 云和县 | 庆元县 | 缙云县 | 遂昌县 | 松阳县 | 景宁县 | 开发区 |
865 | 70 | 95 | 160 | 50 | 95 | 90 | 100 | 95 | 105 | 5 |
附件2
2023年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情况表
单位: 分管领导: 填报人:
序号 | 农村产权类型 | 成交数量(宗) | 成交金额(万元) | 备注 | ||
成交总数 | 其中:线上交易数 | 成交总金额 | 其中:线上交易金额 | |||
合计 |
说明:1.农村产权类型:农村土地经营权、闲置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林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山塘水库水权、农村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农村产业项目经营权等。
2.本表于9月28日、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