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进“多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精神推进丽水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多合一”集成改革落地实施,切实做好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阶段“多评合一”综合论证工作,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起草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进“多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8月25日,向各市、县级单位征求意见。
2023年9月7日-9月22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反馈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研究3条建议被采纳,其余反馈“无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明确单项占用/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可避让性论证 由哪个处室组织论证。 | 已采纳。 | |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明确专家费用由业主承担。 | 未采纳。 | 按财政部门的评审专家费用的相关文件执行。 |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工程规划许可豁免范围增加加装电梯。 | 已采纳。 | |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工程规划许可豁免范围增加玻璃雨棚 | 未采纳。 | 没有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 |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最后增加各县市参照执行。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