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74939Y/2023-44881 | 文号 | 丽医保发〔2023〕70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73-2023-0014 |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丽政办〔2017〕7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我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4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115元/人。
二、请各地按照《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做好2024年度大病保险保费划拨各项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