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在学习借鉴嘉兴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丽水产业发展实际和现有企业梯度培育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丽水市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告网址: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2049.html,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建议,意见相关部门对接后不予采纳。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 1月23日
文件名称 | 丽水市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
起草部门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序号 | 征求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
1 | 市民电话意见 | 建议在意见中加入对于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孵化、规范、培育方面的奖励支持。 | 不采纳 | 经与市金融办对接,一是目前各县(市、区)政策已有相关奖励政策,奖励2-3万元不等。二是由于该板块申报对于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并没有太多实际提升,市金融办不建议将企业往该专板引导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