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3-44902 | 文号 | 丽发改能监〔2023〕387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缙云县发改局、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缙云县发改局《关于对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锻造模具及制品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的请示》(缙发改〔2023〕7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锻造模具及制品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下称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政策符合性
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锻造模具及制品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利用原有场地及厂房和原有20T精炼炉、20T真空脱气炉,新购置20T中频炉、15T电渣炉、10T电渣炉、80T退火炉等生产、辅助设备,形成年产3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技改完成后,企业合计产能为5.8万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
二、项目能耗和指标
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柴油和耗能工质氧气、氩气、自来水,项目新增设备装机总功率为31859千瓦,三班制生产,需新增主变压器容量共25000千伏安。本项目达产后,测算年耗电量4428.7万kWh、耗天然气393万m3、耗柴油25吨、耗水44170t、耗氧气104.6万m3、耗氩气2.14万m3,项目综合能耗等价值17830.3吨标煤/当量值10695.6吨标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1.413tce/万元(现价)/1.436tce/万元(2020年价),单位产值能耗0.261tce/万元(现价)/0.265tce/万元(2020年价),单位产品能耗0.357tce/t。技改完成后,企业合计产能为5.8万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可实现年产值139260万元,工业增加值26065万元,年用电9866.6万kWh、天然气948.9万m3、柴油37吨、氧气197.0万m3、氩气4.04万m3、水9.9万t,综合能耗等价值40095.6吨标煤,当量值24542.6吨标煤(抵扣太阳能:综合能耗等价值39899.6吨标煤/当量值24457.8吨标煤),全厂增加值能耗1.538tce/万元。项目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项目完成后测算年新增产值68360万元、工业增加值12618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413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现价,2020年价为1.436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完成后企业整体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538吨标准煤/万元。缙云县发改局出具了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17830.3吨标准煤用能权预交易确认书。
三、项目节能措施
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所采用的耗能设备在同类产品中均处于先进水平,可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项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
四、项目节能要求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产品质量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报告内容组织验收,达不到各项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国家和省相关机电产品能效标准、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情况,及时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设备。按照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项目达产后企业整体年综合能耗将超过10000吨标准煤,为国家级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2013)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按节能主管部门要求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应严格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要求进行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车间及工序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