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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896E/2024-42441 文号 丽退役军人局发〔2024〕41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崇军丽水·戎耀绿谷”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11: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展示全市优秀退役军人风采,决定在全市开展“崇军丽水·戎耀绿谷”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军丽水”浓厚氛围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挖掘、宣传一批退役军人助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物事迹,充分展示崇高情怀和优秀品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典型、争当先进,以浓厚“崇军丽水”氛围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盛大庆典,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事迹要求

全市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应是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中担当作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的党员、干部或群众。同时,还应符合具体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持退役不褪色、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关心国防建设、心系人民军队,特别是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送温暖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思想作风过硬。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遵循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自觉做到爱党爱爱军爱民,讲道德、重品行、作表率。

(四)社会群众认可。事迹真实感人,在各行各业、各自领域得到社会公认和群众认同,受到部队和军人军属称赞,具有一定榜样示范和社会影响力

三、活动安排

(一)推荐审核(9月6日至9月15日)。地各单位负责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人物事迹的推荐或自荐,各县(市、区)至少报送2个、市直单位视情报送各地各单位对事迹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报送《丽水市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1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5张能反应其工作、生活情况的高清图片。

(二)宣传报道(9月18日至10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利用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工作简报等平台,定期推送各类典型事迹,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各地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同步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丰富宣传形式,宣讲感人故事,营造“崇军丽水”浓厚氛围。

(三)实践活动(长期坚持)。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典型事迹宣讲活动。围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运用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凝聚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投身我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是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期间一项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

(二)做好统筹协调。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荐,严格推荐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把好材料关、审核关,真正把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荐的先进事迹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把握节奏,严谨有序做好推荐、宣传、实践各环节工作。要把典型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的优秀成果。

(三)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紧贴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宣传活动内容、形式、手段,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推动“崇军丽水”氛围日益浓厚

联系人:梁翼飞,联系电话:0578-2263573。

 

附件:丽水市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推荐表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9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崇军丽水·戎耀绿谷”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