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4-42462 | 文号 | 丽政发〔2024〕18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李开成、於彦、陈晓忠记二等功。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合力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李开成 莲都区碧湖镇蒲塘村村民
於 彦 龙泉市剑池街道康宁家园居民
陈晓忠 龙泉市剑池街道银都花苑居民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李开成等3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