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9859724/2024-42579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设立和终止实施细则(试行)》(丽文广新〔2014〕78号)公建民办博物馆审核流程,经办馆人提出申请、专家组评审、市区相关部门审核,最终由市政府核定批准。现将批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办馆人:丽水市海归外销瓷博物馆
租赁展馆:瓯江文苑4号馆
拟办馆主题:海归外销瓷器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处或局机关纪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联系电话:0578-2095983(局机关纪委)
0578-2656279(文物处)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