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74X/2024-42614 | 文号 | 丽公建复〔2024〕7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郭叶挺、夏春廷、夏仲民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52 号建议《关于加强校门口交通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与会办单位沟通对接,现答复如下:
丽水公安交警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论述,以现代化交通治理理念和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统筹推进提升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水平,并一直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视为重点工作专项推动。
一、党政引领,有力推动各项工作
一是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号)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浙教安〔2021〕59 号)等文件要求,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学生交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创造更加安全的学习和出行环境。
二是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浙丽守未”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落实,并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深入推进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381 所学校周边道路相关情况,目前正按照难易程度进行整改或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积极落实创建事项,根据丽水市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相关工作指标,开展前期调查排摸工作,确保在2026年底完成20 个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优化措施,为推动全市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改造提供样本。
二、完善制度,全面维护交通安全
一是常态落实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的科学完备,近年来丽水公安交警支队依托民生实事、道安办等平台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了全覆盖,积极争取资金6000余万元,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在全市 704 所学校周边道路配套设置了“限速标志、注意儿童标志、隔离护栏、警示柱”等安全设施,并增设了黄色限时停车位、分离式护学通道、请求式行人过街信号灯等管理措施,初步消除了学校周边临水临崖高落差、学校区域路段提醒不明显、校园周边道路人车混合通行等问题。同时主动推动校园周边交通组织精细管理,科学分析研判上下班高峰期与学校晚托叠加拥堵情况,根据不同时段流量科学调整信号灯配时,并在刘英学校门口路段设置可变车道调控,合理疏导车流。另外,我们还主动对接市城投公司,要求对联城小学、水东小学、东港小学等学校门口附近的收费停车位进行清除,尽量保障接送车辆有位可停。
二是常态落实护学管理,一方面是开展秩序维护,根据每所学校不同的接送时间,联合教育局、学校共同制定“一校一策”护学模式,根据不同道路通行情况为家长接送提供停车时间,在“停车难”与“行车难”中寻找平衡点,并保障学校门口秩序管理,通过“学生集中过街”、“严管双排停放”等方式保障畅通与安全。另一方面是开展守法管理,我们联合教育局出台《校门口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机制》,通过视频抽测和现场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门口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定期报送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根据测评结果对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进行考核,2023 年以来共开展48期校门口违法抽测,抽测学校 230 余所,实现家长头盔佩戴率从85%提升至 95%,学生头盔佩戴率从75%提升至90%以上,违法载人现象改善明显,大大降低了不规范出行带来的交通风险。
三是常态开展宣教工作,结合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强化“警校合作”机制,推动学校成立“学生督导队”、“交通萌警”、“校园护学队”等自治队伍,积极开展“萌娃进警营”、“警营体验日”、“春泥计划”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教活动,2023 年以来宣教未成年人 8 万多人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班级微信群、推送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提醒及交通安全案例警示,形成交警与家庭、与学校的紧密联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另外,我们还通过枫桥中队契机打造了南城大队学生交通安全宣教中心,通过邀请学校学生到队体验“模拟街区、模拟驾驶、工程车视角”等项目,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的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自开6 办以来共计接待体验师生 2400 余人。
三、规范通行,减少工程车辆影响
一是出台工程运输车辆“六定一让”通行规定,规范车辆运输。要求在我市通行的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六定:即定企(有固定的管理主体)、定车(对车辆的外形、清洁、安全设施作要求)、定人(对驾驶人身心健康、从业资格等作出要求)、定路(对进出城工程车作规定路线管理,综合考虑避开学校、医院、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定时(对每天通行时间进行)、定速(车辆限制速度行驶,最高不超过 50km/h)、让行(右转停车让行)。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将严格上路检查且不予办理通行证,倒逼工程车辆按规通行,针对工程运输车辆与上下学之间冲突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在通行证设定通行时间规避冲突,另一方面要求运输企业主动避开接送高峰,对屡禁不改、影响恶劣的运输企业我们还将向建设部门反馈,要求做好源头管理。
二是持续高压严管,定期走访辖区工程运输企业,检查企业相关台账、安全管理方式等,要求及时消除运营隐患,加强内部监管;加强路面违法查处,常态化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工程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整治,同步对货车违法改装、闯禁、开车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近三年共查处工程运输车辆各类违法12万余起;开展右转让行管理,要求工程车辆在右转路口先停车三秒,充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避免因视线盲区造成的安全隐患,近三年共查处工程车右转未让行386 起;另外我们还积极推动工程车安装主动刹车装置,通过技术手段一定程度弥补工程车辆体积大、盲区多、反应慢引起的安全弊端。
三是持续宣传引导,面向工程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建筑工地等多批次开展送教上门宣传,今年以来已开展60 次,同时依托各地执法站、货车驿站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 余份,同时开展警媒联动,借助公众号等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引导驾驶员安全驾驶。
今后我们也将不断提升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思路,根据各学校和周边道路实际情况继续做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维护好学生交通安全。最后,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少杰
联系电话:18767893208
丽水市公安局
2024 年6 月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