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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74X/2024-42616 文号 丽公提复〔2024〕2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1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29 15:2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孙亚、朱叶青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6 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人脸识别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全球正在进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各行各业都在进行数字化转型,流动的数据为信息社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成为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成为重要资产和战略资源,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企业安全和个人安全都息息相关。因此,开展涉人脸识别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丽水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到信息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公民个人安全的高度,扎扎实实开展好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各项工作。

一、加强涉人脸识别系统应用的排摸纳管

联合网信办、市大数据局,依托浙江省网络安全监督平台和“浙里网络安全”应用,对辖区内涉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APP和小程序应用的安全监管。联合海康、大华对辖区内部署人脸识别系统开展排摸,梳理出海康人脸识别系统平台18 个,大华人脸识别平台 28 个,依托“浙里网络安全”应用开展了纳管和监督检查,下发了“提示函”、“隐患整改通知书”等15份,督促网络运营者落实网络与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告知等义务,并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要求,落实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等安全保护工作,严防发生网络与数据安全事件。

二、加强涉人脸识别系统应用的行政执法

自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净网”、“清网”“、护网”专项工作以来,全市网安部门共部署开展现场检查相关单位及互联网应用1385 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提示函、限期整改通知书等1596份,开展行政处罚 300 余次。公安部门联合网信办、大数据局三家积极部署全市“护网 2024”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通过技术探测的方式查找部署在互联网侧的人脸识别系统,并开展技术检测,查找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中学、景宁教育局等23 家单位的人脸识别系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主体单位做好人脸收集告知义务,人脸数据保护措施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涉人脸是被系统应用的监测预警

依托丽水市信息通报中心,将涉及我市重要数据的系统应用纳入 24 小时技术监测,全力保障我市重要网络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不泄露。加强7*24小时网络违法信息巡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包括人脸识别技术漏洞等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广大网民可通过拨打 12377(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给丽水网警公开巡查执法账号留言等方式,对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监督,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四、加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打击

坚持打防并举的策略,按照“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的要求,重点围绕涉及个人信息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四类主要犯罪,坚决捣毁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司、平台,坚决摧毁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团伙组织体系,突破一批大要案件,集中打掉一批违法犯罪链条和源头,切实遏制涉网黑灰产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8 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8 人,收缴涉及本地公民信息数据10 万余条,还有数起案件在深挖侦办中。

联 系 人:丽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王波

联系电话:17706780997 

丽水市公安局

2024 年6 月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