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74X/2024-42620 | 文号 | 丽公提复〔2024〕6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叶建海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310 号建议《关于优化部分人行横道信号灯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现有人行横道红绿灯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增设行人按钮的建议,我们认为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在人流量较少的信号灯路口设置行人按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行人的过街安全。我们会对相关路口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结合实际情况考虑逐步推行此项措施。
关于对红绿灯变换时间进行动态调整以及增设电子显示屏的建议,我们也十分认同。通过动态调整变换时间,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时间段的交通流量需求,平衡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权益。增设电子显示屏能够为行人和车辆提供更明确的信息,方便大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我们将会积极地汲取各大城市的先进技术方案,逐步推进实施,以实现交通信号灯系统的进一步优化。
对丽水城区的部分人行横道红绿灯重新规划。一是结合城市道路建设计划与道路行业标准规范设置人行横道。结合城区下一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施规划,并根据《人行横道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GA/T851-2009)、《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等相关规定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其中包括行人按钮信号)。二是设置人行信号灯时应做好人行道施工挖掘及恢复工作。联合建设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踏勘,优化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方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充分做好绿化带、隔离带恢复及路面硬化等相关工作。三是将持续做好道路巡查管养工作。做好城市车行道路及人行横道等相关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确保路口车辆及行人安全有序通过,保证道路畅通。
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我们会持续努力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
联 系 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峰
联系电话:13905888588
传 真:0578—278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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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
2024 年6 月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