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丽水市水利局2024年完成了玉溪水库、五一水库、新庵弄水库3座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划界成果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将3座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丽水市水利局河湖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水利局河湖中心。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吴庆锋 联系电话:0578-2802256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