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74939Y/2024-43047 | 文号 | 丽医保发〔2024〕50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73-2024-0008 |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590元(含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1270元(含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60元和大病保险财政补助部分)。
二、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做好筹资、分担等预算安排。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8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有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