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4-4306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残联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丽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对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进行奖励(试行)的通知)》(丽残〔2021〕4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本级及开发区2023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交送丽水市残联(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号611办公室,联系人:沈广宇,联系电话:2056919/13905782762)
特此公示
附件:丽水市市本级及开发区2023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名单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丽水市市本级及开发区2023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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