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域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及涉河涉堤项目批复资料,丽水市水利局对丽水市本级河道进行了划界调整,现将丽水市本级河道划界调整方案(2023-2024年度)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丽水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陈宇豪,联系电话:0578-2802327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