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
王永国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杨凌宇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永国、杨凌宇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