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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74939Y/2024-43215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27 15:5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纪建松代表:

您在丽水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077号建议《关于打好医保“政策组合拳”赋能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您从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对医疗保障等工作提出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目前DRG工作推进等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积极与卫健部门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制定DRG预算总额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2号)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总额预算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合理编制。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纳入总额预算,单独核算。每年度充分考虑保费收入情况及上年度待遇支出情况,确定年度预算总额。近年来,总额预算已启用历年结余资金,已在基金收支平衡原则下做足预算。

二、关于向省医保局争取政策及加快推进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全面调整和完善的建议

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我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完善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年来全市共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13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18项;设立三乙公立医院收费标准,调整价格2576项,有力的促进我市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019年的29.95%提高至2023年的37.89%。根据省、市医保职能划分,医疗服务项目的设定、内涵解释、调整、纳入医保报销等权限属于省级医保职能范围,市级医保部门只有定价权限。目前省里已经制定相应规则,每年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各公立医院在临床实践中有相关需求,可以通过省级临床牵头医院或者我们向省医保局提出。我们也将积极关注我市公立医院的临床需求,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今年,浙江省被确定为全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3个试点省之一,全省统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价格改革有关工作。

三、关于出台DRG除外支付实施细则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在DRG付费补偿激励机制方面做了较多探索,通过费用剔除或点数补偿等方式实现DRG除外支付。一是将部分特需自费费用在清算时从医疗费用总额中剔除,如为满足高端医疗需求的超标床位费;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因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导致药品费用增加造成病例费用提高的,给予点数补偿,进行正向激励;三是为鼓励机构收治危重症病例,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收治的危重症病例进行支付补偿。病例总费用排名前5‰且费用在全市均值4倍以上的高倍率病例,剔除不合理费用后按项目金额折点计算。

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开展医药技术创新,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省医保局前期已在谋划研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医药技术支付管理办法。我市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会同卫健部门探索创新医药技术的支付补偿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DRG除外支付机制。

四、关于打造丽水市卫生事业大品牌的建议

市卫健部门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丽水市卫生事业大品牌。一是打造浙西南区域医疗高地。实施“221”高水平市级医院建设计划,继续支持10个有相对优势的学科建设予以资金支持,推动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深化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力争市级医院“国考”成绩稳定在全国前列。二是推进县级强院建设。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推进县级医院在硬件建设、设备配备、学科发展、人才引育、运营管理、全域能力、智慧医院和综合改革等全面提升。做强五大救治中心和三大共享中心,实现县级二甲综合医院三大中心标准化率100%。推进等级医院“登攀”工程,落实等级医院“回头看”机制,今年“回头看”2-3家。三是做实山区服务模式。切实做好智慧流动医院建设,完成新增10辆智慧流动医院民生实事项目,巡回车内增配AED、吸氧、担架等急救设施和中医刮痧、拔罐等简易设备,实现智慧流动医院定时定点巡回诊疗每3次,并统筹考虑“平急两用”,“智慧流动医院”作为山区急救辅助用车纳入院前急救调度,实现与急救车辆双向“接驳”,同时要建立健康大脑+智慧流动医院服务场景,建立村民健康需求反馈机制,提升巡回服务精准性。切实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急救中心建设,完成建设6个基层急救站点建设任务,推进航空救护体系建设,努力缩短急救半径,确保主城区、农村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分别缩短在11分钟和14分钟以内。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您的建议,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研究分析,着力优化支付结算机制,更好助力我市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芬芳(基金监管处)

联系电话:2070108 传真:2070138

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