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24-4327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邵士林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269号建议《关于加强技能型人才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能人才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力量。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技能人才共富能力提升行动,夯实技能人才基础,做优高技能人才塔尖,全力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梯度有序的技能人才队伍。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就业导向,引导学生本地就业。制定出台《丽水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丽水市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政策,强化生均经费、免学费、年度考核奖励等政策保障,提升学生“留丽率”。要求我市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各类课程,邀请本地企业负责人或行业人才面向学生开展交流指导,培养专业技能素养,增加就业岗位粘度,搭建学生和企业的良好沟通渠道,引导学生到本地企业就业。
二是突出供需匹配,大力加强产教融合。对初入职的职高毕业生实施方向性培养,推进“百师千徒”结对工程,累计选聘189名企业大师、高级技师等结对1401名师生。推行“一校百企”合作模式,推动800多对校企开展合作办学育才,联合举办订单班、冠名班,建设了一批与我市重点产业相匹配的技工教育专业集群,如丽水技师学院成立全国技工学校首家全产业链半导体工匠学院——“中欣晶圆半导体工匠学院”;今年4月,丽水技师学院和超达阀门集团成立阀门产业学院。
三是突出评价改革,推进企业自主评价。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支持全市150余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与市场需求真正契合,让更多企业一线工人能够享受政策的实惠。
四是突出服务保障,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对标高技能人才“新八级”制度,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分别增设为E类、D类人才,实现了除A类人才外其他层次的全覆盖。完善政策体系,对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类别分别给予700元-4500元的补贴,推动更多技能人才在户籍落户、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对应层次的政策待遇。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推广“绿谷技能共富贷”,稳步实现对技能型企业和技能人才的融资对接全覆盖、预授信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政策保障体系,夯实技能人才初、中级根基,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人才支撑。
一是聚焦“留丽率”,加强政策保障力度。围绕产业平台、专业匹配、薪资待遇、生活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加强政策配套、衔接、集成,统筹用好各类政策性基金、奖励、津贴、补助,激活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更多人才留在丽水。发挥职(技)校支柱作用,探索“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推进“高职院校与技工院校联合培养”试点,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双证融通,打通专技和技能人才通道,让留在丽水的技能人才有更广阔的发展天地。
二是聚焦“粘合度”,加强产教融合力度。探索建立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岗位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聚。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新建青田华侨技工学校,力争丽水农林技师学院(筹)摘筹,加大市内学生技工院校就业保障力度。大力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积极开展工学交替、校企双师等创新培养模式,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鼓励企事业单位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结合实际放宽有关条件及名额限制,充分释放技能带头人的帮带培养作用。
三是聚焦“增值化”,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树立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打造集共性与个性、保障与服务为一体的高品质技能新生态。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争取更多企业纳入“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强化技能赛事引领,高质量举办第三届丽水技能大赛,持续开展浙江工匠系列评选,落实高技能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创业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加强技能人才选育和表彰宣传,推动技能人才有上升通道、有政治荣誉、有社会地位。
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毛凌云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2091248 传真:2091240
邮编:32300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