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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4-42955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闭00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05 10:3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周锋雷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闭会期间提出的闭001号建议《关于规范环保领域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建议》收悉,此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综合意见答复如下:

一、开展全面摸底调查

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利用现有各级系统平台形成机构名录库,全市现有社会环境检测机构8家、环评机构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8家。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申报和培育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机构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努力提升此类机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目前我市已有1家公司入选全省首批生态环境服务业领跑企业,今年我局还将会同市发改等部门培育扶持一批市级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引领,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机构日常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等联合印发《丽水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级协调机制》,成立市级协调机制小组,强化相互协同,联合制定检查计划,进行研判分析,联合监督抽查等,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监管机制。一是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今年4月和8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丽水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丽水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2024版)》,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行业自律管理,强化源头防范;今年以来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了2轮检查和1次能力考核的全覆盖检查,对考核不合格机构下达整改要求并将组织再考核,对1家涉嫌弄虚作假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对环评机构,通过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加强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实现全市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档案管理、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闭环整改,对每家环评机构开展违法案件警示片教育学习,加强宣传教育。三是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现全市全覆盖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0家,对7家未按规范检测的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3家涉嫌弄虚作假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三、规范涉企收费管理

环保领域第三方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行为,各地企业收费标准面向市场公开,依据市场供求与竞争状况等自主确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参考《浙江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参考《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同时,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于今年8月出台《2024年丽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将环保领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等中介服务纳入检查范围,重点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等行为,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保质降价”的良性竞争,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截至目前,已开展环保领域中介服务收费检查15次,充分发挥12345等热线平台作用,确保投诉举报渠道24小时畅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梁桢

联系电话:0578-2098921

邮编: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