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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殡仪馆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时间:2024-11-08 0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殡仪馆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单位

招录岗位

招录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

备注

丽水市殡仪馆

火化工1

1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火化工2

1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长期从事火化工作。

三、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民政局:http://www.lishui.gov.cn/col/col122926736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8:00-11月20日16:00。

报名地点:丽水市殡仪馆(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苏埠村戏毛弄1号行政楼二楼205办公室)。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对象方能进入面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录岗位。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丽水市殡仪馆火化车间。

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丽水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被录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二)联系人:杨庆良,联系电话:0578-2020220。


附件:丽水市殡仪馆公开招录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