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160R/2024-00357 | 文号 | 丽科〔2024〕4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
根据《2023年度丽水市科技工作分区共竞评价办法》,经市科技局处室综合考评、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评价等次公布如下:
青田县科技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部、松阳县科技局、缙云县科技局、云和县科技局评价为优秀等次,其余县(市、区)为良好等次。
希望全市各级科技部门以“科技担当”落实“丽水之干”,深入实施人才科技首位战略,深刻把握“创新制胜”工作导向,以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发展,为建设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人才科技支撑。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