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教育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4-38183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 青少年书法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16: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文联,市直属学校,在丽高校: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广大青少年热爱书法、学习书法的兴趣,提高创作水平,发掘艺术人才,加强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  

                 丽水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缙云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缙云县李阳冰学校

二、参赛对象和组别

丽水市大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1.青少年毛笔书法:小学低段组(1至3年级)、小学高段组(4至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生组五个组别。

2.青少年篆刻:小学组、中(大)学组两个组别。

三、参赛规则和要求

比赛采用作品征稿评比与现场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初评的选手参加市级现场比赛,经现场比赛确定书法大赛的最终获奖名单,并颁奖。现场赛时间及规模、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书法作品书体:楷书、行书、隶书、篆书等书体。

2.初赛书法作品内容不限,现场赛内容由组委会提前一周公布。

3.参赛作品要求:毛笔书法作品限宣纸,初赛为四尺整纸以内,一律竖式,现场赛为四尺三开竖式。

4.参赛作品请勿裱托。

5.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标签卡》(附件1)。

6.请各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做好参赛准备与现场赛的组织工作。初评选送作品时分组别整理报送,以县(市、区)或学校为单位连同纸质汇总表(附件2)集中寄送(也接受个人寄送作品),截稿时间:2024年4月23日。寄送地址:缙云县李阳冰学校(小学);联系人:施静;联系电话:13757839938。

四、奖项、奖励设置

1.参赛作品奖。经初评入围现场赛的作品,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占现场赛参加人数的20%、30%、50%。

2.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评选出教育局、相关学校、机构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其他事项

1.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须粘贴《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标签卡》(见附件1),指导师限报一人。

2.各县(市、区)或学校需填报《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参赛汇总表》(见附件2),除纸质寄送外,还需把汇总电子表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53141265@qq.com)。

3.确保每件作品为个人原创,严禁代笔,一经发现有作弊现象,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并通报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

4.各县(市、区)要对本地作品作政治性审查,合格后方能上报。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一经录用入选,承办方拥有参评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承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提供给相关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和编辑出版。



附件:1.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标签卡

          2.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参赛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3月7日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六届 青少年书法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