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4-38267 | 文号 | 丽财法〔2024〕28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一、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牵头承办处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丽水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丽水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