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47295F/2024-3828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灾害救助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立足浙西南易涝易灾山区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创新开展防灾减灾示范乡镇建设。2023年全市3家首批试点乡镇(街道)通过验收,以点带面提升全市乡村基层防灾减灾基础。
一、凝聚共建“向心力”
示范乡镇创建以试点乡镇(街道)为项目建设主体,市县两级减灾办把脉定向,巨灾保险联合体单位协同推进,形成多方协同、资源统筹、共建共商合力。在制度支持、经费支撑等方面为示范乡镇创建提供保障,出台《丽水市防灾减灾典型示范乡镇创建标准(试行)》,明确六大体系48条创建标准;依托巨灾保险风险减量服务费用,对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予以适当补助。
二、强化联动“支撑力”
深入践行“保障+服务”双驱动模式,3家巨灾保险联合体单位分别结对3家试点乡镇(街道),全过程参与、全周期指导、全方位介入试点乡镇自然灾害事前防御工作,助推巨灾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有效衔接。通过分级考核验收制度,保障试点创建顺利推进。市级验收工作以“交叉检查”为推手,推动试点乡镇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固化建设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打造丽水市巨灾保险和防灾减灾“山区样板”。
三、扩大榜样“影响力”
通过打造不同特色、内涵的防灾减灾典型示范乡镇(街道),树立创建标杆。遂昌县焦滩乡围绕各村自然灾害防御特点,聚焦“一村一策”,开展针对性防御提升举措,打造山区特色防灾减灾模式。缙云县双溪口乡搭建“连村宝典——防灾减灾”模块应用,积极探索运用数字赋能手段提升防灾减灾快响水平。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构建“街道主导、村企联动、群众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全面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