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丽水市组织市、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部署启动会视频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全省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了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伯军,就如何贯彻落实省部署启动会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市文物普查工作走深走实,作了专题部署。
叶伯军强调,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一要深化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党政同责”领导,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全面掌握我市文物资源的基本情况及保存现状,突出重点领域,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实践丽水模式的文化根基。二要明确要求,高质高效全面推进。要做到边普查,边摸清底数、建好数据库;边普查,边完善保护措施、建章立制;边普查,边培养人才、壮大文物保护队伍。严格按照此次普查的范围和内容要求,深入开展普查调查,做到全面与精准、数量与质量的统一,确保各阶段普查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压实责任,全力保障形成合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普查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实施,及时成立普查专班,制定具体普查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用好技术手段,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
丽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部分乡镇(街道)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