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2023年07月30日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和2024年1月9日印发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要求,市发改委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丽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3月19日至3月27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情况
截至征求意见期限届满之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链接: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phonetopic_13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