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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博观古·处州遗存—丽水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
时间:2024-04-22 10: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丽水,旧称处州,地处浙西南,境邻闽东北,有“万山之都”、“四塞之国”之称,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生存繁衍。县邑始分于汉晋,州郡迭建于隋唐。处州历史源远流长,传承有序,古迹之盛,蔚为大观。窥一斑而见全豹,“丽博观古·处州遗存”微周刊以图文形式带大家了解丽水的古遗址、古建筑、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古迹。让我们一起共同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推动丽水文旅融合发展。

1939年3月,为便于领导全省党的工作和抗日救亡运动,中共浙江省委机关从温州迁至丽水,在城内和郊区开辟了近十处秘密活动点和交通联络站,在省委书记刘英的领导下,开展全省党的工作和抗日救亡运动。省委在丽水期间,刘英化名王志远,以兴华广货号百货店老板的身份为掩护,曾带领省委委员到金华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敬请到在浙江视察工作的周恩来同志作《关于目前形势和党的任务》的报告,分析全国抗战形势和国际形势,就浙江党的工作做重要指示。刘英还会见了东南局和各特委的领导,召开重要会议,组织筹备中共浙江省委第一次代表大会,完成了七万字的《北上抗日与坚持三年斗争的回忆》等重要文献。根据革命形势发展需要,至1941年4月,省委机关迁回温州。省委机关设在丽水的两年多时间里,为丽水革命历史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浙江党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刘英旧居、兴华广货号、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是省委机关在丽水期间设立的重要活动地点,是省委机关旧址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处旧址有机结合,较为完整地反映了省委机关在丽水的活动面貌。

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

位于梅山弄19号,处在刘祠堂背的东北侧。

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大门

二十世纪30年代,丽水著名律师、中共地下党员黄景之在此开设律师事务所,后成为省委机关的秘密活动点和交通联络站,省委一些重要会议在这里召开,文件资料也在这里刻印和分发。

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前门

黄景之以律师身份,在掩护党组织活动,保存机要文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旧址建于民国时期,原系戴氏家宅,为二层楼砖木结构建筑,面阔五间,面宽18.3米,进深33.14米,占地面积约558平方米,建筑面积630平方米。

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庭院花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