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4-3858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19〕25号),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2.负责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结构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城乡社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段及其以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按管理限权审核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报相关部门审批;按规定审批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指导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段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中段教育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编写必要的补充教材;组织指导所属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
5.负责全市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跨系统跨地区调动的审核;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及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6.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
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收费标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全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7.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牵头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8.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指导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9.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大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助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1.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12.负责法律规定的有关教育行政处分、处罚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教育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浙江省丽水中学、丽水第二高级中学、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丽水市职工中等卫生学校、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丽水市实验幼儿园、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筹备组、丽水市南城秀山幼儿园、丽水市南城富岭幼儿园、丽水市南城智芯幼儿园等18所学校(幼儿园)预算;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等3家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2024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市教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40971.20万元。
(二)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14097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02.05万元,增长15.2%,主要是2024年主要是丽水旅游学校新建工程、灵山未来学校新建工程、莲城书院等基建项目拨款增加;丽水市秀山小学校舍租金项目收入增加;以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筹备组、丽水市南城秀山幼儿园、丽水市南城富岭幼儿园、丽水市南城智芯幼儿园等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拨款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577.93万元(上年结转384.81万元),占72.1%;政府性基金收入28486.7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0.2%;专户资金3059.20万元,占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00万元,占0.3%;其他收入7447.33万元,占5.3%。
(三)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14097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09.71万元,增长/15.2%,主要是丽水旅游学校新建工程、灵山未来学校新建工程、莲城书院等基建项目支出增加;丽水市秀山小学校舍租金项目支出增加;以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筹备组、丽水市南城秀山幼儿园、丽水市南城富岭幼儿园、丽水市南城智芯幼儿园等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0419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4.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471.74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9962.92万元,占42.5%;日常公用支出7113.34万元,占5.0%;项目支出73494.94万元,占5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00.00万元,占0.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064.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1577.93万元、政府性基金28486.7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329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4.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471.74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
(五)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77.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25.3万元,增长4%,主要是丽水旅游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拨款增加;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筹备组、丽水市南城秀山幼儿园、丽水市南城富岭幼儿园、丽水市南城智芯幼儿园等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3292.86万元,占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0.65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3414.41万元,占3.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1176.78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安排132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教育督导、教育跃阶攀高成果展示和教育融媒体建设等方面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安排10090.8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欣苑幼儿园)、丽水市南城秀山幼儿园、丽水市南城富岭幼儿园、丽水市南城智芯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8104.4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开展小学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和灵山未来学校新建工程(基建)等方面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14849.1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筹备组校开展初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等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安排18522.1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丽水中学、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第二高级中学开展高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安排6932.58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等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安排20665.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民办中职学校公用经费(免学费)补助,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丽水护士学校开展中职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和丽水旅游学校新建工程(产业提升)补助等项目支出。
(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安排2709.2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体育活动经费所需的各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安排10072.1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委托管理费、学生资助经费、五育并举绿谷学生活动、民办教育扶持资金、创新型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市本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教育新政兑现经费等项目所需的各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2968.74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本级)机关、所属3家事业单位、18所学校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1484.37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本级)机关、所属3家事业单位、18所学校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安排417.5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所属3家事业单位、18所学校的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护士学校开展基层卫技人才培养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95.19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3284.2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3家事业单位、18所学校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076.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6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11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486.7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7977.08)增加10509.66万元,增长58.5%,主要是灵山未来学校新建工程、莲城书院新建工程、城西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等基建项目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8471.74万元,占99.9%;其他支出15.00万元,占0.1%;。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8471.74万元,主要用于城西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新青林小学新建工程、丽水第二高级中学宿舍楼工程PPP项目、2022年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灵山未来学校新建工程、宇雷小学新建工程、丽中莲城书院新建工程、丽水二中教学楼、实验楼等改造工程、丽水学院附中校园危岩整治工程、丽水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改扩建工程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项目等项目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学生篮球联赛等项目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教育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教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市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教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22)减少5.65万元,下降2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6.3%。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各县基层单位和学校上门对接工作,国内及省内各地市兄弟单位交流、各类教学和科研业务活动和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教育结对帮扶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5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支出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8.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4万元,下降1.05%,主要是市教育局机关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1.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40.4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3894.9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一般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的研究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一般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一般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反映公共卫生支出映应一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