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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4-03 11:3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与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

3.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

4.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交流合作工作。

5.组织调查研究,发挥政府与市个体劳动协会会员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会员拆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守法诚信;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6.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包括: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本级预算(本单位无内设处室)。

二、2024年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60.36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60.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4万元,增长3.8%,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0.3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60.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4万元,增长3.8%,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5.50万元,占79.2%;日常公用支出32.36万元,占9.0%;项目支出42.50万元,占11.8%。

(四)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0.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0.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6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4万元,增长3.8%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8万元,占12.4%;科学技术支出267.47万元,占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26.06万元,占7.2%。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8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中心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精准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维护(包括专利智能化管理模块、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模块、线上培训、金融保险服务专区等平台建设和高价值专利数据库、企业数据库建设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科普宣传等工作。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67.4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项目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项6.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的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3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来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支出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2.5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知识产权事务中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利审批、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国际合作与交流、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商标管理、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事业运行)各项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