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4-38412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市关工委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关工委)是市委领导下,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为主体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市关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大局,组织五老发挥优势,创新工作载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市关工委机关与市委老干部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1.组织动员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和威望优势,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党史国史、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关爱帮扶困难青少年如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病残儿童等群体的公益助学和关爱服务工作。发挥市级基金会引领示范作用。4.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帮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推动实施。5.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五老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等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6.推进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基地的教育服务功能,配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7.指导全市关工委系统业务工作。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00.71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20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80万元,增长7.96%,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7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
(三)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20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80万元,增长7.96%,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2.43万元,占56.0%;日常公用支出21.28万元,占10.6%;项目支出67.00万元,占33.4%。
(四)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0.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0.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80万元,增长7.96%,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0万元,占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占6.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7.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6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经费的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 5.1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5.1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来丽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爱心助学人士来访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5万元,下降2.07%,主要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67.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