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24-38462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的具体工作,开展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机构业务指导。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的辅助工作。
2.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承担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的开发、技术指导和备案辅助工作。
3.承担全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和高技能人才技能研修交流。
4.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家题库丽水市分库的运行管理。
5.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培训工作,协助组建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
6.开展职业能力评价技术研究,提供评价标准的咨询服务。开展全市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技术支持服务,指导评价机构制定评价规范和实施方案。
7.承担全市性职业技能等级竞赛活动的技术支持服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预算包括: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单位1个。
二、2024年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本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78.54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7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5万元,下降3.2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4万元,占100%。
(三)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7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5万元,下降3.28%,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使用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2.34万元,占79.72%;公用经费支出36.20万元,占20.28%。
(四)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78.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3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使用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61万元,占95.56%;卫生健康支出7.93万元,占4.4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158.5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3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9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3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33%。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拨款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中心无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