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24-3846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是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就业和失业保险的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拟订实施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开展特殊群体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落实就业监测和就业登记制度,实施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和情况分析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开展公共创业服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创业培训,开展认定、管理和服务创业培训机构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落实失业预警和失业登记制度,组织失业统计监测、调查统计,开展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和职业指导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资金(基金)〕筹集预算、使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资金(基金)稽核检查和风险预防工作。
(六)承担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咨询,指导全市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开展对外劳务协作、交流合作和开展其它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投诉,辅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九)负责对本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预算只包含本级单位预算。
二、2024年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950.38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950.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01.74万元,增长68.72%,主要是:1、2024年中央和省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较往年有所增加。2、新增培训大楼破产改制项目资金。
其中:上年结转5.02万元,占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5.37万元,占99.83%。(三)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950.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01.74万元,增长68.72%,主要是1、2024年中央和省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较往年有所增加。2、新增培训大楼破产改制项目资金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52.03万元,占28.9%;日常公用支出127.29万元,占4.3%;项目支出1971.07万元,占66.8%。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50.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50.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28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0.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01.74万元,增长68.72%,主要是1、2024年中央和省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较往年有所增加。2、新增培训大楼破产改制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10万元,占97.4%;卫生健康支出76.28万元,占2.6%。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05劳动保障监察(项)11.7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06就业管理事务(项)798.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使用,包含缴纳公积金、水电费、办公费和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等。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用。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机关年金费用。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02职业培训补贴(项)2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04社会保险补贴(项)400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11就业见习补贴(项)8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687.0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相关项目支出,如一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用工调剂补贴等其他支出项目。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02.1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残保金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76.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59.7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5.41%。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来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调研指导、工作联系、学习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坚持习惯过紧日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相关车辆已划转至主管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9万元,减少4.85%,主要是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坚持习惯过紧日子。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971.0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 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05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06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02职业培训补贴(项),主要用于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1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04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1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11就业见习补贴(项),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4-03-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