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24-3846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①.承担人才相关公共服务,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活动,搭建公益服务性的人才交流平台。参与区域人才交流服务合作。承担对外交流服务,开展各类人才、项目交流对接活动。
②.承担丽水市人才业务申报服务平台、丽水人才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③.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人才社团队伍建设;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兑现各类人才政策具体工作,开展人才政策咨询、宣传,受理和协调各类人才诉求。开展各类人才评价选拔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健康服务及走访慰问等工作。指导市直和各县(市、区)服务窗口开展人才服务工作。
④.参与拟订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集、整理、接收和利用工作,协调人事档案跨区域转存和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人才档案诚信管理服务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策咨询工作。
⑤.开展流动人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⑥.开展对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 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开展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指导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⑦.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为丽水市人力社保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单位正式在编人员7人、编外人员4人,其它用工人员4人,共计15人。
二、2024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228.70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228.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72万元,增长0.83%,主要是人才新政出台,人才政策兑现人数有所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28.7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228.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72万元,增长0.83%,主要是人才新政出台,人才政策兑现人数有所增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3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66.78万元,占9.4%;日常公用支出61.92万元,占0.7%;项目支出8300.00万元,占89.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28.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28.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3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28.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72万元,增长0.83%,主要是人才新政出台,人才政策兑现人数有所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8300.00万元,占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45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占0.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0.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83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新政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7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保金等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六)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8.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6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加1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21万元,比上年数增加了1.21万元。主要用于省厅组团的赴香港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引和考察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创业中心、中国科学院香港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中心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参加省厅组团的赴香港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引和考察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创业中心、中国科学院香港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中心的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5.1%。主要用于接待招待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6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经费纳入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列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300.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项目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它科学技术支出(款)其它科学技术支出(项),指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经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经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4-03-22 (1)(1).xls